申报已结束
为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拉动作用,促进消费品工业加快迈上中高端,现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包括推广“数字三品”应用场景案例、组织开展消费名品全球传播等六项。我厅将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和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对接名品企业融资需求,对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承载区域、重点企业提供支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建设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区在国际化发展创新做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总结,树立标杆形象,进行宣传和示范推广。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了鼓励会展企业落户海珠、促进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引导会展企业、协会及展馆参与招企工作,对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对首次在本区举办的、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或国际性组织、与会人数 200人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以上的国际会议,按场租的100%给予会议经营方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本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本办法专项扶持资金,对会展企业、展会活动及园区等进行扶持奖励。每年兑现金额控制在当年资金额度内,结余部分可滚动使用。同一企业获取本办法的扶持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第四条总奖励金额不超过 7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拉动作用,促进消费品工业加快迈上中高端,现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包括推广“数字三品”应用场景案例、组织开展消费名品全球传播等六项。我厅将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和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对接名品企业融资需求,对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承载区域、重点企业提供支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拉动作用,促进消费品工业加快迈上中高端,现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包括推广“数字三品”应用场景案例、组织开展消费名品全球传播等六项。我厅将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和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对接名品企业融资需求,对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承载区域、重点企业提供支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不超过10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部属单位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江苏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南岸区、杭州高新区(滨江)、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鹰潭等五个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物联网)可独立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物联网示范基地案例不占属地指标,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统一报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支持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