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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形成梯队培育格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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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市委、市政府 “制造业立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强做优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赋能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申报指南设立软件与信息服务、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补助、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共三个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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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科学城提出的“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和“培养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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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形成梯队培育格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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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科学城提出的“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和“培养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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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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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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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有关要求,对上一年度经市级及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认定的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广州“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广州“种子独角兽”创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企业逐级获得认定的,按照扶持资金差额补足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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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有关要求,对上一年度经市级及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认定的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广州“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广州“种子独角兽”创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企业逐级获得认定的,按照扶持资金差额补足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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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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