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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广州市南沙区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是指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南沙区知识产权发展、以补助形式使用的资金,从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发展资金预算随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预算一起编制。
发布时间:2026-01-16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支持产业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规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提升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州中心”)专利申请预审质量与服务效率,广州中心负责广州市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预审工作及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5-08-20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粤办函〔2022〕26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州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落实各项任务。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发布时间:2025-03-01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
发布时间:2024-12-25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精神,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南沙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南沙区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南沙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24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全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等文件规定,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6〕11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6〕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立广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下称运营基金),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28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了明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12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区内重点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布局分析、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22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 查看详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区试点示范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0〕1号)、《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30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全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批复》,深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4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