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市委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服务创新生态,激发科技保险创新活力,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有效降低分散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创业风险,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国科发资〔2025〕47号)、《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21科技保险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