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各数字化牵引单位,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市分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如期完成城市试点目标任务,提高财政资金执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12月,全市围绕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四个细分行业(以下简称“我市试点细分行业”),推动不少于400家制造业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改造完成后,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二、资金管理责任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开展的资金,其中安排不低于80%的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不超过20%的专项资金用于行业平台项目建设和开展咨询诊断、水平评测、人才培训等数字化转型相关综合服务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负责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验收;负责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并提交市政府审定;开展资金绩效自评、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负责做好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的业务指导等。
(二)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定的资金项目计划,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印发资金文件和下达绩效目标;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开展绩效管理。(三)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市工信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跟踪管理、验收和绩效自评等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四)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工作,配合做好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
(五)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具体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配合开展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六)数字化牵引单位。会同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数字化软硬件企业等产业生态联合体,负责做好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整体规划,开展改造全过程管理,有序推进改造项目实施,对改造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实施效果负责,确保数字化产品价格公允,配合做好审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
1.对符合条件的我市试点细分行业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30%给予事后补助;
2.改造项目应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启动、实施、完成,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时间均在此时间段内;
3.核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费用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不含税;按照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单最小核定项目投入费用。且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和服务,须为已入选产品和服务库的在库产品,非在库产品原则上不纳入专项资金的覆盖范围;
4.为打造一批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设立标杆项目奖补和普惠项目奖补两个档次。结合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综合水平、行业示范性等情况,原则上每个行业遴选不少于2个标杆项目,每个标杆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80万元;每个普惠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标杆项目奖补,对获得标杆项目奖补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配套差额补足。
(二)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
1.支持数字化牵引单位打造试点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数字化转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平台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30%,最高不超过80万元给予事后补助,原则上对每个行业支持一个行业平台项目,优先支持通过遴选并取得较好成效的行业平台项目;
2.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 2023年1月1日,并在 2025 年 12月31日前完工;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时间均在此时间段内;
3.核定的行业平台项目投入费用主要包括与行业平台项目建设相关的信息化设备、材料、产品、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支出,以及与行业平台项目建设相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支出,不含税;按照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单最小核定项目投入费用。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项目
中小企业数字化咨询诊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项目制等方式,委托或支持服务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分级分类为拟改造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对完成改造前数字化咨询诊断,并带动被诊断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的诊断项目,按不超过0.8万元/家标准给予资助。
数字化水平评测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成效及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
数字化人才培训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人才培训服务。
(四)工作经费
专项资金中计提不超过2%的工作经费,用于保障项目工作开展,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论证、入库评审、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与专项资金管理直接相关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材料印刷费、外协费、专家劳务费等,据实列支。
四、奖补条件
(一)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肇庆市内从事生产经营;
2.申报单位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3.申报项目在肇庆市内实施,应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4.申报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5.市工信局制定的申报通知或工作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
(二)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咨询诊断项目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广东省内从事生产经营;
2.申报单位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3.申报项目在肇庆市内实施,应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4.申报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5.市工信局制定的申报通知或工作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
五、奖补项目申报和管理
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中小企业数字化咨询诊断等资金申报流程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金拨付等环节,
(一)项目申报
1.市工信局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咨询诊断项目申报通知或工作指南,明确申报条件、支持范围、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等2.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或工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资金项目申请,同步提交申报项目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或相关证明文件等佐证材料。项目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相关项目申报以文件另行通知。
(二)项目评审
1.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规定受理项目单位提交的资金项目申请,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提交至市工信局,其中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申请直接提交至市工信局。
2.市工信局按程序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抽查审核(不低于30%比例)等工作,并出具项目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如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项目单位需提供佐证材料,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包括与关联方发生产品服务交易的原因、价格公允性等,确保企业投入真实、奖补公平公正。
3.评审通过后的5年内,项目单位需自主留存系统相关数据资料,以备后续开展项目审查。
(三)资金拨付
1.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市工信局及时拟定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工信局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市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到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按规定下达拨付资金。
2.受资助的项目单位应规范各项费用支出的财务核算管理收到扶持款后,按照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
(四)数字化水平评测服务、数字化人才培训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由市工信局统一采购服务机构,面向试点改造企业以政府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专项资金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五)所扶持项目数量、项目最终奖补金额可根据每年申报数量和预算规模,在所属项目规定的扶持限额内进行据实清算,以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主要包括:
1.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使用额不低于省级专项资金总额的80%,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合计资金使用额不高于省级专项资金总额的 20%。
2.专项资金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根据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在不超过扶持对象可享受的最高扶持标准内,适当下调扶持比例和金额。
3.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可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项目扶持。
六、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一)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正规范、突出重点、安全高效”的原则且符合省财政对试点城市的资金分配和使用要求,奖补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和纪检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受专项资金奖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审核办法,妥善整理、保管财务及成果方面的原始凭证资料,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及资料
(三)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资金项目申报,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四)专项资金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资金申报、评审、分配、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申报单位、第三方运作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收回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专项资金决策程序、管理使用合法合规,未谋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于市场风险导致项目建设发生损失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进行评价和处理
本通知未尽细节事宜,将以补充通知等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关于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平台中期评估结果的公示4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合格) | 20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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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第一批(总第七批)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拟奖补名单的公示9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广东彩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广东彩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 | 2026 | 29.98万 |
| 展开 | ||||
关于下达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计划(2025年已启动验收项目)的通知11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 | 2025 | 8.26万 |
| 展开 | ||||
关于2025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已启动项目验收申报拟奖补名单的公示11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 | 2025 | 68.87万 |
| 展开 | ||||
关于下达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计划(2025年动态申报)的通知8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广东合瑞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广东合瑞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 | 2025 | 27.72万 |
| 展开 | ||||
关于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拟入库目录(第六批)的公示4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广东玛斯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金蝶云星空旗舰版 | 2025 | - |
| 展开 | ||||
关于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2025年第二批)拟奖补名单的公示12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中科威禾科技(肇庆)股份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中科威禾科技(肇庆)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 | 2025 | 28.46万 |
| 展开 | ||||
关于公布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第五批)的通知908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MOM制造运营管理平台 | 2025 | - |
| 展开 | ||||
关于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三批牵引单位名单的公示8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 | 2025 | - |
| 展开 | ||||
关于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牵引单位名单的公示8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 | 2025 | - |
| 展开 | ||||
关于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牵引单位名单的公示14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
| 1 | 广州鼎捷软件有限公司 |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 | 20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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