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2017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提前布局2018年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现拟增补一批年度重大建设和前期项目。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2017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深圳市2017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对行业导向和总投资的要求。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本)》等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三)项目的建设能体现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要求,并且在所属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四)申报项目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条件:
1、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项目;
2、列入《深圳市实施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项目;
3、列入《深圳十大行动计划》的项目;
4、列入《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项目;
5、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申报分类
本次申报增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以重大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为主。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7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7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7年重大新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除外,但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等相关批准文件,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17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7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办文窗口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网上填报。登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入首页“在线申报”栏,点击“深圳市重大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系统首页“通知公告”、具体填写流程可查看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
(二)办文窗口申报。各项目单位网上填写完成后,须备齐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办文窗口申报。
四、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文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西厅3、4号窗口)
电话:88125842 8812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