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岗区深龙英才创业类人才资助
资助依据
根据龙岗区人才政策,开展相关人才资助。
资助对象
1.创业领军人才。包括:经国家、省、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青年创业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业者;获创业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
资助条件
1.已认定为深龙英才且在有效任期内(市级资助未发放完毕的除外)。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学术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3.创业人才应为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其所创办的企业应在龙岗辖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且属于科技型企业(即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主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或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的科技服务企业。
4. 青年创业人才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的行业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
5.其他:创业领军人才应当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未享受过区级配套资助。
创业人才申请个人资助,在社保、个税、劳动(聘用)合同等方面的要求与认定要求不一致的,以认定要求为准。
资助标准
1.创业领军人才
①按照上级奖励补贴额度1:1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资助,且年度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资金投入的50%,区级创业资助发完即止,最长发放5年。资助额度按照企业申请年度的资金投入的50%,且不超过应获上级奖励补贴总额;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应获上级奖励补贴总额难以预判的,按照人才实际已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计算。
②上级奖励补贴,是指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组织人事部门基于人才取得有关认定或评定而向人才发放的奖励补贴。同一人才获得多项上级奖励补贴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且区级人才资助累计不超过应获上级奖励补贴总额。
3. 注意事项
①企业资金投入是指在申请人成为最大自然人股东后,扣除各级政府无偿资助后的企业资金投入(按自然年度划分),限于企业职工薪酬、职工劳务费支出和企业购置设备、其他研发费用支出,具体以受理单位组织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②自认定为深龙英才之日起,创业资助最长发放五年。因企业资金投入持续过低,五年届满未能足额获得创业资助的,不足部分不再发放。
③已享受部分创新资助的创新人才在龙岗区创业的,按照以下方式予以资助:
a.创新创业资助总额上限为人才所获上级奖励补贴总额;
b.创新创业资助总额的未发放部分按照人才所创办企业资金投入的50%发放,自创业年度开始最长发放5年。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深龙英才证书、上级人才认定证书 | 我要办理 | ||
| 3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 (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需与认定时提交的一致)。有效身份证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4 | 已获上级奖励补贴的银行交易明细单 | 需包括以下要素:个人账户信息,交易时间、金额和对方交易账户信息,并加盖银行印章。 | 我要办理 | |
| 5 | 申请人银行卡 | 我要办理 | ||
| 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 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我要办理 | ||
| 8 | 企业年度完税证明 | (2024年未申请2023年度创业资助的,提供2023年度的完税证明;2024年已申请2023年度创业资助的,提供2024年度完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9 | 申请人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10 | 企业资金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 | 2024年未申请2023年度创业资助的,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金投入;2024年已申请2023年度创业资助的,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金投入 | 我要办理 | |
| 11 | 首次申报的,需提交企业所获知识产权 | 我要办理 | ||
| 12 |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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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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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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