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田英才荟”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文化艺术领域)-文化场馆运营人才支持
政策内容
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对于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等领域人才,按照增量人才和存量人才并重,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兼顾的原则,依照个人资格条件与业务水平,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支持事项】
(一)资金支持
文化场馆运营人才
根据人才资质分档支持,在福田辖区文化场馆工作期间,给予A类人才5000元/月补贴;给予B类人才3000元/月补贴。
(二)福田英才认定
按照本申请指南获得的奖金支持数额认定福田英才。单次获得支持8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类福田英才;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I类福田英才;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II类福田英才。
【申报对象及条件】
文化场馆运营人才,指熟悉各类文化场馆(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剧院等)的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具备丰富的文化活动策划、组织、执行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整合资源,提升文化场馆的文化服务效能和社会影响力。
申报人申报支持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文化场馆运营人才认定标准:
A类人才:本人主要负责(或承担运营总监同类职务)过省级以上规模的文化艺术场馆,且场馆运营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口碑良好,有较大影响力。
B类人才:本人主要负责(或承担运营总监同类职务)过市级以上规模的文化艺术场馆,且场馆运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口碑良好,有较大影响力。
2.2025年5月1日后聘任的福田区属文化场馆馆长或运营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