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东省科技专家站
政策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协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
建站条件
申请建立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且注册年限满1年及以上;
(二)拥有科技人员不少于10人;
(三)建站方向须与企业经营范围相符,与对应领域的科技专家及其团队签订建站协议或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1年。
(四)年度科研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1%;
(五)建站后每年投入工作站运行管理经费不少于5万元;
(六)工作站须有相应的办公及研发场所,有专职工作人员,有管理和运行制度及健全的工作机制;
(七)工作站每年度需向业务管理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八)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和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博士工作站的单位优先建站。
申报名额
本年度“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为50个,详见《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