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光明区新工科学生创新创业启动资助
政策条款
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培育的新工科创新创业学生在光明创业,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资金资助。
支持对象
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培育的新工科创新创业学生创办的企业。
支持事项
(一)支持方式:事前资助。属评审类项目。
(二)支持标准: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其注册成立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得超过36个月,且不得少于6个月。
(二)申报单位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申报单位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单位法人须为区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培育的新工科创新创业学生(截至政策文件印发之日,处于在读、休学阶段或毕业未满三年的毕业生),且申报单位持股前三位且持股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股东中包含区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培育的新工科创新创业学生。
(五)申报单位人员团队配备完善,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具备技术、经济和社会价值,具有长期可持续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