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广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建设项目(广州)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现制定《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转移广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3日(星期二)9:00至2月25日(星期三)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具有完成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为社会组织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如为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截至2025年底,承担的市知识产权前补助项目无正在整改的情况,且此次申报项目未获得各级财政知识产权项目支持。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详细指引请阅读附件3《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指引》。
2.窗口申报
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二)受理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推荐申报项目。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项目入库
申报项目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排序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库,择优纳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建设项目(广州)
1.申报人
在广州市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包括:
(1)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基地等。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等。
(3)各类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产业领域行业组织等。
2.申报条件
申报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申报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经验。
3.项目任务
在广州地区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以下任务:
(1)协助推进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推动30家以上(含,下同)高校院所2025年授权专利盘点率达到90%以上。
(2)组织开展存量专利评价。推动200家企业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盘活系统开展专利订阅、评价、收藏等工作,加强专利市场化评价,提升评价的精准度和专业性。
(3)促进高校院所专利产业化率提升。推动30家以上高校院所在专利盘活系统梳理填报专利产业化数据,推动新增产业化专利50件以上。
(4)加强技术需求收集。协助收集相关产业创新主体技术需求和技术难点,在广州市专利转化供需信息专版发布相关行业技术需求或技术难点200个以上。
(5)帮助高校院所构建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推动10家以上高校院所完成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分层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
(6)开展专利对接活动。组织开展专利转化和投融资路演、专利技术产品推介、拍卖、交易撮合等活动,加强供需双方资源和信息精准对接,提升专利产业化水平。组织开展5场以上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或培训活动,每场不少于50人,每场时间不少于半天,累计路演对接专利项目不少于25个。
(7)协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开放许可,促成新增开放许可专利声明120件以上,达成80件次以上。
(8)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认定。推动企业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30件以上。
(9)协助组织创新主体参加“第八届知交会”“第四届粤创赛”等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方面重大活动或赛事。
(10)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形成1份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挖掘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5个典型案例。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和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7个月,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每项扶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5.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申报人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材料。
(3)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完成项目任务的具体措施、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成果、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4)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人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
| 3 | 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完成项目任务的具体措施、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成果、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 我要办理 | ||
| 4 | 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