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广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专利转化运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广州)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现制定《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转移广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3日(星期二)9:00至2月25日(星期三)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具有完成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为社会组织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如为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截至2025年底,承担的市知识产权前补助项目无正在整改的情况,且此次申报项目未获得各级财政知识产权项目支持。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详细指引请阅读附件3《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指引》。
2.窗口申报
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二)受理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推荐申报项目。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项目入库
申报项目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排序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库,择优纳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专利转化运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广州)
1.申报人
在广州市区域内的知识产权领域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申报条件
(1)申报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申报人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所从事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具备组织知识产权培训、会议的经验。
(4)具备建立知识产权相关人才库的经验。
(5)具备组织创新主体参加知识产权活动的服务资源和能力。
(6)申报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项目任务
(1)承办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在广州市组织1期初级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培训时长不少于3天(24课时),参训学员不少于50人)。课程设置须严格遵循《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培训指南(试行)》要求,涵盖公共知识、政策法规、实务技能等模块。确保学员掌握知识产权基础概念、申请维护流程及技术转移基本模式,熟悉国家及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能运用专利文献检索辅助需求分析,完成技术需求收集与简单供需对接,识别基础知识产权风险,具备开展初级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的知识素养和基础服务能力。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的闭卷考试。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广东省初级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结业证。
(2)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象库和经理人库。制定规范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征集流程,面向创新主体征集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据此建立细分领域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象库,入库企业不少于200家。建立专利转化运用经理人库1个,入库专利转化运用经理人数不少于60人。
(3)组织开展服务。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象库和经理人库的有效对接机制,统筹安排50名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与我市创新主体,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建立服务对接机制,协助创新主体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
(4)服务情况记录并协助构建专利转化运用经理人评价工作。为参与服务的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详细记录其服务过程、对接成效及创新主体反馈。基于服务记录,探索并初步形成一套科学、可行的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服务能力评价机制与标准。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和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7个月,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每项扶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5.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申报人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材料。
(3)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完成项目任务的具体措施、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成果、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4)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人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
| 3 | 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完成项目任务的具体措施、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成果、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 我要办理 | ||
| 4 | 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