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广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广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广州服务效能提升服务项目)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现制定《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转移广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3日(星期二)9:00至2月25日(星期三)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具有完成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为社会组织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如为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截至2025年底,承担的市知识产权前补助项目无正在整改的情况,且此次申报项目未获得各级财政知识产权项目支持。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详细指引请阅读附件3《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指引》。
2.窗口申报
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二)受理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推荐申报项目。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项目入库
申报项目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排序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库,择优纳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广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广州服务效能提升服务项目)
1.申报人
在广州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1)熟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政策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具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采集、整理和分析等能力,有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能力。
(2)具备组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评价及制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的工作能力,熟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调查研究分析方法,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和服务案例。
(3)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数据库、国内外文献资源和信息检索工具、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支撑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工具和数据资源。
(4)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或具备同等资质,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研究工作。
(5)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项目全过程担负实质性工作。
3.项目任务
(1)围绕支撑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精准挖掘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提升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业能力,组织区域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精准服务1700家以上企业,形成1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需对接清单;
(2)围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精准化,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探索原创性、创新型举措,提升广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开展标准化工作全流程支撑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任务实施和经验总结。定期收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分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现状,完成1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分析调研报告;
(3)积极分享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网点的建设、运营和实践经验,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指导,引导和支持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积极申报认定、备案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4)协同、联动至少3家国家级、省级网点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产业发展”活动,面向广州市至少3个产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情报等公共服务。
(5)示范带动广州市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超过50家)的建设运行,提升网点服务效能,开展普惠服务、低成本服务和增值服务。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认定及评估工作,推进广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完善相关措施及规范,合理评估网点开展公共服务的情况和效果,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效益;
(6)宣传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支持“广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涉及各个节点网点服务资源的归集和发布,总结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优秀实践经验,项目实施期内,组织评选和总结3件以上公共服务优秀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
(7)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机制,对接各级公共服务节点网点,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交流、服务协作、服务资源和成果共享。项目实施期内,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线下培训或交流活动2场以上,每场邀请不少于20家广州市级以上网点单位参与,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8)发布1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清单;
(9)发布1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解决方案清单。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和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7个月,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每项扶持金额不超过85万元。
5.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申报人开展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材料,人才资质、单位荣誉、服务资源等材料,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项目的工作情况。
(3)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4)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人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
| 3 | 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完成项目任务的具体措施、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成果、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 我要办理 | ||
| 4 | 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