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文创产品开发运营项目补贴”-申请原创网络游戏奖励(文旅10条)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旅规字〔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
备注:
“文化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为依据,按照对应的行业统计代码确定。
“旅游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为依据。《办法》和本细则扶持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三个类别,分别参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7291”“6110”“786”行业统计分类代码。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须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旅游行业管理机构的许可或评定资质。
“机构”是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为本区文化旅游行业服务,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的文化旅游领域行业组织。
(二)满足申请条件(一)的企业或机构,其原创网络游戏上一年度获批版号并正式上线运营。
备注:
1.本奖励所称“网络游戏”是指以手机、电脑等智能终端为运行载体,通过信息网络实现在线交互使用的游戏作品。
2.本奖励所称“版号”是指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相关游戏出版运营的批文号。企业或机构取得版号及上线运营时间均应在《办法》有效期内,且应于上一年度取得版号,正式上线运营时间应早于申报时间。
3.本奖励所称“原创”指拥有所申报网络游戏的著作权。若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为多方共有,申请单位须提交拥有该著作权的全部共有者同意以该申请单位的名义申请该奖励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应具有法律效力。
4.原创网络游戏的开发单位和运营单位可非同一企业机构,但其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须在本区范围内。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每款作品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备注:本奖励资金应用于日常运营和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附封面、目录和页码,分别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证照(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扶持时最新月份的由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材料(须包含单位名称、企业(机构)参保人数、参保时段等信息,如《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打印月度情况首页即可)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
6.实行独立核算的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的证明材料(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打印扶持年度及申请扶持时最新月份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规模以下企业提供未达入统标准的情况说明及在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基本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扶持年度是指达到兑现条件当年。
8.符合税收征管的材料(从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扶持年度至申请扶持时的《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9.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
10.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游戏出版运营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游戏著作权证明(著作权为多方共有的,须提供全部共有者同意以申请单位的名义申请本奖励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游戏正式上线运营相关证明材料(含正式上线运营时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作品的开发单位和运营单位若与申请单位不一致的,需分别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平台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