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在职人才攻读博士学位补贴
政策依据
为做好青年人才相关资助申报工作,根据龙岗区支持青年人才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5年5月23日后在职取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院校为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学科排名前5名学科,且攻读学科属于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学科。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龙岗区、从业人员不超过500人的下列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满1年,且申请补贴时仍在该类型企业全职工作: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专精特新”企业;
(3)“独角兽”企业;
(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5)其他经认定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3.属于科研或工程技术人才。
4.取得博士学位1年内(例如:2025年7月1日取得博士学位,补贴申请时间段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5.未以同一博士学位领取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技能菁英攻读博士学位补贴,或深圳市市、区两级同类补贴(补助、资助、奖励)。
资助标准
每人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