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汇聚一批省内外优质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推动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成果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产业化,提升区域协同发展能力,扎实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潮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第四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大赛,现将制定方案如下。
一、大赛名称及主题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新蓄能,转化兴产
(三)办赛目的
紧密结合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发展实际,依托赛事平台,深挖区域产业升级与技术迭代需求,聚焦专利转化引进、商标品牌提质运营、地理标志产品推广三大方向精准赋能产业发展。坚持以赛促引、以赛促投、以赛促用、以赛促培,通过大赛搭建全链条成果转化平台、创新市场化转化模式、汇聚产学研供需资源、培育专业化转化人才,系统构建粤东西北创新成果转化运用生态体系,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见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持续增强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粤东西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潮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协办单位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四)工作机构
第四届粤创赛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由主、承办单位指派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协调赛事并执行整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赛事工作方案,审议赛事关键节点及计划安排,统筹实现总体办赛目标,推进大赛各项任务落实。执委会下设3个专业委员会:
1.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本次大赛的评审规则和评审标准,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对大赛评审过程进行指导。
2.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参赛项目条件资格;组织专家按照评审规则、评审标准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判和评分,向执委会推荐获奖名单;处理关于参赛要求的举报投诉。
3.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评审活动全过程,受理和处理比赛过程中出现的申诉。
(五)专家库
为保证赛制设置与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通过选聘和网络征集的方式,邀请在专利转化、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以及相关产业技术、投融资等领域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专家组建评审专家库,从中抽取赛事指导专家、评审专家和培训专家,对赛事提供专家服务支撑。专家库人数约300人。
评审专家采用随机抽选的形式产生,并按照大赛评审规则,评选出各赛段晋级与获奖项目。
三、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计划于2026年5—12月进行。其中,大赛启动至8月底为项目征集阶段,9月为初赛阶段,11月为决赛阶段,12月为颁奖阶段。大赛启动后,将不定期组织“以赛促引、以赛促投、以赛促用、以赛促培”系列活动。
(二)比赛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
四、参赛要求
(一)分组设置
本届大赛设置专利组、商标组、地理标志组三大组别,其中专利组分为初创组、成长组和主办城市(潮州市)特色产业(智能卫浴)组,各组分别进行比赛。
(二)参赛主体(团队)要求
为吸引省内外创新成果到粤东西北地区落地转化,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产业化,在大赛启动后至项目征集结束前,凡已在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落地转化的项目或有意在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落地转化的项目,无论参赛主体是否在粤东西北地市,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赛。
1.专利组/商标组参赛主体为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
其中,在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可独立或联合报名参赛;已经在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实施成果落地转化的外市创新主体,可独立或与粤东西北相关地市合作主体联合报名参赛,独立参赛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创新成果已经在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落地转化的必要材料。
2.为激励主办城市赛事组织积极性,促进主办城市特色产业发展,专设主办城市特色产业专利组。本届赛事设置潮州智能卫浴产业专利组。参赛主体为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
其中,在潮州市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可独立或联合报名参赛;已经在潮州市实施成果落地转化的外市创新主体,可独立或与潮州市合作主体联合报名参赛,独立参赛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创新成果已经在潮州市落地转化的必要材料。
3.地理标志组参赛主体须为在粤东西北地区注册的相关经营主体。
4.专利组/商标组参赛主体应为参赛项目相关专利、商标权利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或由权利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组队参赛;地理标志组参赛主体为参赛项目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可独立作为参赛主体参赛。
5.参赛项目牵头主体必须为项目核心专利/商标权利人(之一)。如果参赛主体为核心专利/商标的多个权利人之一的,且其他权利人不联合参赛,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6.参赛团队成员可包括参赛主体在册员工和服务机构在册员工。一经报名,参赛团队中的服务机构成员不可变更,参赛主体成员若发生变更,应经执委会同意并在网络公示后更换。大赛中上场答辩或路演的人员,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
7.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加联合参赛项目实行回避制度,同一个服务机构不能派员同时参加比赛和参与大赛指导、评审、仲裁等工作。
8.参赛主体应具有良好社会形象,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参赛主体(含项目主要负责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一年内因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而影响品牌声誉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参赛项目要求
1.专利组参赛项目要求。专利组分为初创组、成长组和潮州特色产业组(智能卫浴产业)三个组别。初创组是指已有转化意愿,但专利处于试用阶段尚未投产,或已投产但只具有较小转化收益的项目;成长组是指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实施转化项目或处于实施期内具有较高转化收益成效的项目;潮州特色产业组主要面向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智能卫浴产品制造、五金制品制造、浴室家具制造等。报名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组别参赛,同一项目仅可选择一个组别参赛。
(1)参赛项目应当包含至少一项核心技术(含基础技术、重要技术分支)的有效专利。核心专利应当是2020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所述专利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语言限中文。
(2)参赛项目拥有多件专利的,应明确其中一件专利为参赛核心专利。除核心专利外,参赛主体应该将与参赛项目关系最密切且能够形成专利组合的不超过10个全球范围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起参赛。
(3)参赛项目核心专利出现明显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不满一年的,或出现生效的故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判决或裁决不满一年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已获得过往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大赛”等赛事专利组金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第四届粤创赛。
2.商标组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件拥有市场价值、起到标识产源作用和能够支撑产品或服务主营收入的国内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作为参赛项目的核心商标,应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并连续使用1年以上。
(2)参赛项目在资格审查中,存在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不满一年的情形,或参赛项目在参赛期间,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被认定存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或商标不当使用等行为的,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3)已获得过往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大赛”等赛事商标组金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第四届粤创赛。
3.地理标志组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市场价值、有效使用的国内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该地理标志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
(2)已获得过往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大赛”等赛事地理标志组金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第四届粤创赛。
(3)参赛项目既是地理标志商标又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仅可以在商标组或地理标志组中,申请一个组别参赛。
五、比赛赛程
本届大赛整体分为项目征集、初赛评选、决赛评选、颁奖总结四个核心阶段,各阶段紧扣“以赛促引、以赛促投、以赛促用、以赛促培”核心要求,层层推进、闭环管理,具体赛程如下。
(一)项目征集阶段(大赛启动至2026年8月底)
2026年5月,第四届粤创赛正式启动,开启线上报名系统;5—6月举办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域情况形成联动开展赛前宣讲,同时与大湾区内地九市及国内其他地市开展区域联动宣讲动员活动。项目报名截止日期计划在2026年8月中旬。
1.项目申报。本届大赛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填写项目资料并提交“信用中国”查询信息截图。
2.申报材料。各参赛项目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项目报名表(须注明参赛组别;未注明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4)企业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查询信息截图);
(5)根据评分指标体系需提供的可反映本项目相关情况的材料;
(6)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创新主体与粤东西北地区创新主体联合报名参赛的,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已在或有意在粤东西北相关地市进行转化落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双方签订的转化许可合同、支付的转化许可费用凭据等;
(7)参赛单位认为可更加全面反映参赛项目相关情况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初赛不需要纸件。
项目征集阶段,同时开展特色产业技术需求征集。面向潮州特色产业智能卫浴领域企业,专项征集产业链核心技术、工艺优化、产品升级及智能制造等相关技术需求清单,精准梳理短板痛点,助力产学研精准对接与成果转化。
(二)初赛评选阶段(2026年9月)
1.资格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审核项目申报资料,确认符合参赛资格的参赛项目。除参赛主体自行提交的资料外,对于所有项目,审核人员应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参赛主体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品牌声誉或涉及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对于专利类项目,审核人员应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数据库,确认参赛项目所涉及的专利是否真实有效,确认专利权人与参赛主体是否一致;对于商标类项目,审核人员应查询裁判文书网、国家知识产权商标查询系统等网站,查询是否存在一年内的侵权生效判决,参赛商标是否涉及确权纠纷等。
2.资格公示。经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仲裁委员会进行核实并判定。仲裁委员会判定符合参赛资格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初赛专家根据评审规则及评分体系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对项目材料中未涉及的内容,均视为无此类情况。
根据初赛专家评审结果,评选出第四届粤创赛百强(120项)项目,其中专利组80个(初创组、成长组各30个,潮州特色产业组20个)、商标组20个、地理标志组20个。
4.百强项目公示。对入选第四届粤创赛的百强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入决赛;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仲裁委员会进行核实并判定是否进入决赛。经仲裁委员会核实并判定不能进入决赛的,不再安排替补。
(三)“以赛促转、赛训结合”阶段(2026年9—11月)
1.“赛训结合”活动。对晋级决赛的参赛项目团队或相关人员开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系列培训。
2.“以赛促转”系列对接活动。广泛收集粤东西北各地市产业发展需求及企业技术改进需求,组织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项目路演及精准对接活动,促进一批高价值专利实施转化或产业化。
3.“以赛促引、以赛促投”活动。邀请相关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与参赛项目团队进行对接,组织粤东西北各地市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开展招商引资、招商引“智”,促进参赛团队相关项目或专利技术与粤东西北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或获得金融机构投资。
(四)决赛阶段(2026年11—12月)
1.网上投票。对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在网络上进行公布,并开通网络投票通道,面向公众发起网络投票,社会大众在规定时间内可对所支持的参赛项目进行投票。
2.决赛项目路演。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进行路演,每个项目路演时间为10分钟。
专利初创、成长组路演重点包括:参赛项目牵头单位及主要单位研发创新、知识产权建设情况,参赛核心专利技术的质量情况及专利布局情况,专利转化运用、产业化情况及转化效益情况,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情况等。
专利潮州特色产业(智能卫浴产业)赛道路演重点包括:参赛项目牵头单位及主要单位科研团队能力、研发创新,知识产权建设情况,参赛核心专利技术的质量情况及专利布局情况,专利转化运用、产业化情况及转化效益情况,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情况等。
商标组路演重点包括:参赛项目牵头单位及主要单位商标品牌建设情况,商标培育、品牌规划及布局情况,品牌保护、品牌运营及推广等情况,商标品牌转化收益等情况。
地理标志组路演重点包括:参赛项目牵头单位及主要单位地理标志管理及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情况,地理标志文化传承、质量监管、产品特色情况,地理标志品牌推广、市场营收、商业运营等情况,地理标志转化效益(营业销售、推介渠道)等情况。
3.现场答辩。参赛项目路演结束后,由参赛项目代表从问题库中随机抽取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包括思考时间)。
4.评审打分。评审打分部分由评审专家根据决赛阶段评分标准、项目路演情况、现场答辩情况以及网络投票分,共同构成得分,根据项目最终得分综合评定获奖项目。
项目最终得分=决赛材料评审得分×50%+项目路演×25%+现场答辩×5%+初赛得分×20%。
5.公示及获奖名单确定。获奖项目通过大赛官网、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仲裁委员会审核,异议理由成立的,取消该项目进入获奖名单的资格,并按分数增补项目,增补项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理由不合理或不成立的情况,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予以否决。经公示无异议或存在异议理由不合理或不成立的项目正常排名,确定为最终获奖名单。
6.现场活动对接。重点针对百强项目开展精准专场对接活动。决赛现场将邀请相关部门、产业园区、上下游企业、投融资机构、服务机构等组成观摩团,现场观看项目路演,与有意向的项目对接交流,进一步推进优秀项目的成果转化运用。
现场同步举办商标地标展销、产业对接、结对帮扶等配套活动,推动项目转化落地。
(五)颁奖阶段(2026年12月)
大赛颁奖仪式计划于12月举行,对获奖单位进行颁奖,总结大赛经验,发放大赛奖金。
同步在颁奖现场打造第四届粤创赛优秀成果展示区、潮州特色产业展示区等,邀请参赛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龙头企业、潮州特色产业参展,集中展示优秀创新项目、产品特色与转化成果,打造线下宣传与成果对接长效平台,持续推动获奖项目在粤东西北地区落地转化。
六、奖励激励及成果运用
(一)奖项设置及奖金激励
1.百强奖。百强榜获奖单位,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2.金奖、银奖、优秀奖。第四届粤创赛设金奖、银奖、优秀奖共65项。
设金奖15项,其中专利组9项(初创组、成长组、潮州特色产业组各3项)、商标组3项、地理标志组3项;
设银奖20项,其中专利组12项(初创组、成长组、潮州特色产业组各4项)、商标组4项、地理标志组4项。
设优秀奖30项,其中专利组18项(初创组、成长组、潮州特色产业组各6项)、商标组6项、地理标志组6项。
金奖奖金为10万元/项,银奖奖金为4万元/项,优秀奖奖金为2万元。获奖项目颁发相应奖杯和获奖证书。
3.最佳人气项目奖。在百强项目中,各组别根据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分别评定最佳人气的项目,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其中,专利组15项(初创组、成长组、潮州特色产业组各5名),商标组5项,地理标志组5项。
4.最佳组织奖。由大赛执委会根据粤东西北地区各地市协助组织、发动本地区做好大赛各项工作情况,根据工作情况,在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评选5—10个“最佳组织奖”。
5.优秀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奖。在所有进入决赛的百强项目中进行评选。根据工作情况,酌情评比5—10名在项目转化过程中发挥较好作用、取得显著成效的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进行表彰。
(二)政策激励及成果运用
1.对于大赛获奖的项目进行重点宣传与专题报道,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组织省内媒体重点宣传与专题报道获奖的项目,联动大型知识产权活动公布百强奖名单,公布优秀项目信息,提升优质企业、项目社会知晓度。
2.对于大赛获奖的项目,参赛主体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上标注粤创赛名称、LOGO及包含届次在内的规范奖项名称。
3.大赛执委会为百强项目参赛主体提供一年期的知识产权大数据专利检索分析相关系统服务。
4.针对有意向在粤东西北地区落地转化的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主办地人民政府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招商引资、知识产权等新引进项目落地转化实施优惠政策。
5.获奖项目优先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推荐名单。
6.获奖项目有知识产权导航、分析评议、品牌建设咨询、维权援助,专利转移转化、开放许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运用等服务需求的,可由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先提供或协调相关机构提供专业知识产权服务。
7.为参赛项目提供知识产权金融专项对接服务。
8.决赛获奖的广东省内专利类项目,其参赛核心专利可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广东专利奖,不占省内原本推荐名额,为新增额外名额。
9.参加由大赛举办的投融资对接、展销推介活动。
七、宣传培训
(一)大赛新闻将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赛前、赛中、赛后等各个环节针对不同内容进行宣传。
(二)建设“第四届粤创赛”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赛事情况。
(三)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组织地级市巡讲会与服务机构专场宣讲会。
(四)赛期定期举办专题培训,贯穿大赛各阶段,推广高价值专利布局和运营、商标品牌培训、地理标志建设相关专业知识。
(五)广泛征集高价值专利实施案例、区域品牌商标、地理标志案例以专题报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八、赛事监管
为保障本届粤创赛赛事公平公正,保证办赛效果,设置参赛承诺、公示、异议、申诉、仲裁、获奖承诺等赛事监管流程,通过信息公开与法律承诺等手段,规范参赛与获奖管理。
(一)参赛承诺
参赛主体须在报名参赛时签署参赛承诺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承诺对参赛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服从大赛工作方案、规则和执委会对赛事的各项安排,承诺在内地及港澳地区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无不良经营记录和不存在与其他注册商标存在争议等情况,如被发现存有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等行为,承诺放弃参赛资格;如有获奖的参赛主体出现上述行为,由执委会撤销授奖、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公布,且对该参赛主体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二)举报投诉
比赛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针对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向执委会提出举报投诉,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执委会根据核查结果判定是否符合参赛资格。
(三)公示与异议
大赛对晋级与获奖结果实行异议制度。进入初赛、决赛以及获奖单位等名单,将通过大赛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执委会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有效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通信地址以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凡是匿名或者单位未盖公章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执委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并进行处理。
(四)申诉与仲裁
1.参赛单位有权对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等行为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团队负责人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经过、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行为发生后2日之内提出申诉,超过时效的申诉不予受理。
4.仲裁处理:大赛执委会在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执委会批准后,以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5.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6.有关申诉与仲裁的材料,向大赛执委会提交。
(五)获奖承诺
获奖项目在参赛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的,或获奖主体发生不良经营现象、违法违规事项的,经执委会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者,由执委会提出撤销授奖意见,经大赛主办单位审议批准后,由执委会撤销授奖、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公布。
(六)监管部门
由承办单位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与大赛指导专家、法律专家共同组成赛事监管部门,承办单位负责赛期具体执行相关事务,法律专家负责起草并审核相关法律文件,指导专家对大赛整体事项进行监督,监督结果报执委会确认后进行处理。
(七)免责声明与律师声明
大赛委托律师事务所草拟免责声明并出具律师声明,明确比赛性质,避免背书风险。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项目报名表(须注明参赛组别;未注明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我要办理 | ||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 3 | 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查询信息截图) | 我要办理 | ||
| 5 | 根据评分指标体系需提供的可反映本项目相关情况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
| 6 | 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创新主体与粤东西北地区创新主体联合报名参赛的,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已在或有意在粤东西北相关地市进行转化落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双方签订的转化许可合同、支付的转化许可费用凭据等 | 我要办理 | ||
| 7 | 参赛单位认为可更加全面反映参赛项目相关情况的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