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资助申报通知
一、支持事项
支持人才社会组织在大鹏新区开展人才沙龙、学术交流、主题论坛、展览等公益性活动(政府出资的活动除外),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活动经费总额50%、最高50万元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活动项目须提前备案,未备案或备案不通过的不予支持。备案仅用于申请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资助,不作为政府部门批准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用途;
(二)活动资助申请须在活动结束后60日内提出,只能申报一次。逾期未递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
(三)原则上人才沙龙应不少于30人参加,学术交流、主题论坛等活动应不少于50人参加,展览、招聘及其他公益性活动参与人数应不少于100人。有院士、与院士同等水平专家或世界500强企业高管参加的活动,人数要求可减少20%;
(四)申报的组织须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
(五)人才交流活动应立足大鹏新区相关行业实际状况,围绕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人才引育,以汇集高端创业创新资源,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提升区域协同创新水平为重点,活动内容充实、成效明显;
(六)在大鹏新区申请过智库机构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的事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过的事项,不再重复支持;
(七)资助资金应用于活动举办期间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包括场租、物料、宣传、专家的交通食宿费、劳务费等,不得用于任何福利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