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鼓励数字创意企业做大做强)申报通知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扶持对象
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自2022年1月1日之后首次纳入罗湖“四上”统计库的数字创意企业。
三、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对首次纳入罗湖“四上”统计库且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的数字创意企业,按照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第二年和第三年持续在“四上”统计库,且全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实现一定比例增长的,每年再分别按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四、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