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支持艺术品市场主体落户)申报通知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扶持对象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或新设立数字创意或文化企业;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的艺术品市场主体。
三、资助标准
鼓励艺术品市场主体落户罗湖,落地后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的,可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