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鼓励产业联合招商
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扶持对象
对引进符合相关标准的数字创意或文化企业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机构、自然人、专业园区(楼宇业主除外)。
资助标准
每引进1家年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数字创意或文化企业,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机构、自然人、专业园区(楼宇业主除外)经被引进企业书面确认,且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奖励5万元。每引进1家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数字创意或文化企业,奖励20万元。同一主体每年申请奖励不超过150万元。招商成果需经引进企业书面确认,且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1个月备案。在被引进企业落户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本条款招商引资奖励。
引荐主体,须是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机构(企业)或中国国籍自然人。其中,自然人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含被引荐企业项目本公司或关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且须就职正式机构(企业)。同一个被引荐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荐人,引荐人申报奖励过程须提供由被引荐企业项目主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且出具确认意见的《项目引荐人备案表》。
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项目引荐人备案表 | 我要办理 | ||
| 3 | 身份证及证明 | 如引荐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工作证明。 如引荐人为机构(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机构(企业)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 4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按税种,被引进企业)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 5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被引进企业 | 我要办理 | |
| 6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被引进企业)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 7 | 被引进企业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