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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顶梁柱”作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实施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和规定对支持项目进行评审、入库、资金分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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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强出口信用风险保障,规范我市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的申报工作,对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从事经营活动的外贸企业(包括货物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向已在省商务厅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企业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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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新设立或迁入花都区的金融业各类机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落户奖励,实缴资本2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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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新设立或迁入花都区的金融业各类机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落户奖励,实缴资本2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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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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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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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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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引导各商业银行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加大对全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有效增强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供给,现开展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工作,贴息资金申报对象为通过“中小融”平台于2024年1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获得贷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申报金额最高不超过日均贷款余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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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使用和管理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协同示范作用,推动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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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制造业当家,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全力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给予优质企业租金补贴,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租金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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