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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聚焦“算法、算力、数据”人工智能发展三大支柱,通过集聚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引聚一批重点人才,打造一批特色载体,做强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简称琶洲试验区)产业之核,加快建设“琶洲算谷”,对琶洲试验区内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按照上年度EDA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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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会展企业落户海珠、促进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引导会展企业、协会及展馆参与招企工作,对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对首次在本区举办的、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或国际性组织、与会人数 200人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以上的国际会议,按场租的100%给予会议经营方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本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本办法专项扶持资金,对会展企业、展会活动及园区等进行扶持奖励。每年兑现金额控制在当年资金额度内,结余部分可滚动使用。同一企业获取本办法的扶持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第四条总奖励金额不超过 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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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深入推进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革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穗开管办〔2023〕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申请工业园区智能电表升级改造费用补贴指南》等文件精神,启动《实施方案》中工业园区智能电表升级改造费用补贴(第三批)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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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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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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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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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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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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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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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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