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积极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速发展高端港口经济,打造服务“一带一路”的新贸易创新中心,对新设立的航运物流(不含仓储、码头装卸)、船舶管理、船舶保税供应、无船承运、船舶技术服务(不含船舶修造)、船舶燃料供应、航运代理等服务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认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价等方面高水平开展科技攻关,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对开展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类科研项目攻关的,对取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证的企业,按注册(备案)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价等方面高水平开展科技攻关,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对开展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类科研项目攻关的,对取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证的企业,按注册(备案)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聚焦“算法、算力、数据”人工智能发展三大支柱,通过集聚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引聚一批重点人才,打造一批特色载体,做强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简称琶洲试验区)产业之核,加快建设“琶洲算谷”,对琶洲试验区内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按照上年度EDA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型升级,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款与前款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型升级,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款与前款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深入推进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革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穗开管办〔2023〕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申请工业园区智能电表升级改造费用补贴指南》等文件精神,启动《实施方案》中工业园区智能电表升级改造费用补贴(第三批)的申报工作。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