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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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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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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出海”,打造商品品牌和平台品牌,做强自有渠道,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现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评定。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对其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跨境直播、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品牌推广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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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跨境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现开展跨境电商“麒麟”企业评定。对首次进入名单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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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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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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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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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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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支持举办涉外重要展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核定后安排资金其中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不超过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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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针对2022年在南沙开展相关外贸工作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奖励、扶持。 对2022年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2021年进出口总值,每新增1000万美元最高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总扶持金额最高4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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