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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广州市商业网点高标准建设,提升商贸主体能级,现开设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申报。针对推进商业功能区(街)智慧化建设、支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培育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等项目展开扶持,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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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组织开展“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类别包括技术标准类与标准宣贯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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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措施适用于在海珠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数字营销企业以及为数字营销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配套服务等相关企业。对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数字营销企业(含电商营销、短剧营销等企业),上一年度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且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速高于20%、35%、50%的,分别最高按该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0.1%、0.15%、0.2%给予奖励,年度奖励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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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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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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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会展企业落户海珠、促进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引导会展企业、协会及展馆参与招企工作,对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对首次在本区举办的、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或国际性组织、与会人数 200人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以上的国际会议,按场租的100%给予会议经营方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本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本办法专项扶持资金,对会展企业、展会活动及园区等进行扶持奖励。每年兑现金额控制在当年资金额度内,结余部分可滚动使用。同一企业获取本办法的扶持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第四条总奖励金额不超过 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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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组织开展“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类别包括技术标准类与标准宣贯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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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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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出海”,打造商品品牌和平台品牌,做强自有渠道,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现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评定。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对其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跨境直播、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品牌推广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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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跨境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现开展跨境电商“麒麟”企业评定。对首次进入名单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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