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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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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一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为全市科技企业培育提供全链条支撑服务,推动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市区联动工作机制,瞄准我市科技创新强市指标,以当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当年“四上”企业新增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等作为主要工作抓手,充分发挥专业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支持一批优质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业的政策宣讲和跟踪辅导,持续推动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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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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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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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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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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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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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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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有关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技术引领、场景驱动、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广州南沙国际数港建设。现开展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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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有关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技术引领、场景驱动、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广州南沙国际数港建设。现开展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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