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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程有关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发展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加快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人才开发,做好我区促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作,对引进的行业顶尖人才,通过对其业绩等综合评估后,给予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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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程有关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发展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加快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人才开发,做好我区促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作,对引进的行业顶尖人才,通过对其业绩等综合评估后,给予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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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海珠版权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文化繁荣,形成“激励创造、依法保护、有效管理、强化服务”的良好局面,对存量版权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版权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措施有效期内逐级达到对应营收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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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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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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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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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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