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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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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
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现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遴选出一批在全国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案例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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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助力我国光伏产业提质升级,决定组织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应用智能光伏产品,指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案例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案例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典型案例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典型案例建设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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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车”“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信息光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共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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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车”“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信息光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共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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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是国家政府为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任务要求,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等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分为试验检测、信息服务两种类型,项目一经审核通过,将予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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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产值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75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分两年平均支付,若第二年产值低于达标当年产值,则取消剩余部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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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聚焦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加快锻造长板、补齐短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构建自主可控产业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在CPU(中央处理器)、GPU(图形处理器)、MCU(微处理器)、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存储、AI算法等高端数字芯片,电源管理、显示驱动、射频通信、光通信、ADC/DAC(模数转换)等高端模拟芯片等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影响力的高端芯片设计企业。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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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省及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导向,遵循“统筹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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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遵循“战略引领、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精准施策”原则,建立“15个战略性产业集群+N个重点领域+多链主企业/促进机构”协同发展机制,构建“产业集群建设+链主企业培育+促进机构支撑”多位一体的产业生态体系,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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