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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有关精神,推动南沙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群体劳动者自主创业,培育与提升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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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是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在广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而设定的。该项目主要针对来广东工作或创业的外籍人才进行认定和补贴。项目通过之后可享受一定的政策和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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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孵化能力,为创业者提供精准政策扶持和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国家、省有关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要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每个基地给予3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奖补。对本办法实施前已认定且只发放10万元补贴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经本办法评价通过后,再给予2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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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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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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