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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2024年,面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支持100名左右创新企业家、300名左右先进制造技术人才、500名左右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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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带动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建设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强化典型案例交流、先进技术与成果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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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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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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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广大制造业企业深刻认识数字化转型的重大意义,激发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积极性,交流互鉴成功经验做法,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案例主体包括城市、重点园区、产业集群、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遴选,组织编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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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部分省市区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券、科技保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等系列科技政策,打出中小企业服务提升工程行动、创新创业大赛、科技计划项目等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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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大规模、深层次、高水平普及应用,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航空、船舶、电力装备、纺织、轻工、医药、食品、电子信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依托现有各类服务载体和工业企业开展促进中心创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对促进中心开展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评估,总结促进中心建设成效并做好宣传推介,组织经验交流并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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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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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带动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建设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强化典型案例交流、先进技术与成果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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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高新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兼顾不同主体、先进带动示范的原则,分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两大类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创新引擎培育全国行”路演等活动,强化与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资源对接,跟踪评估试点成果成效,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于试点成效良好的,编入典型案例名录,并予以接续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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