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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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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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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广州市加快实施IAB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部署,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力推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主导产业发展,努力建成世界显示之都、中国软件名区、国际一流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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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广州市加快实施IAB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部署,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力推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主导产业发展,努力建成世界显示之都、中国软件名区、国际一流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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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广州市加快实施IAB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部署,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力推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主导产业发展,努力建成世界显示之都、中国软件名区、国际一流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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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加快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推广,创建国家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助力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引进A类团队(中医药领域国医大师等)的,给予总额最高1500万元的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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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扶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包括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硬件、物联网及车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互联网及软件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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