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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资助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以下领域:芯片设计、芯片工艺制程、先进封装测试、关键材料与器件、关键装备与零部件、前沿技术综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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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国家对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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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引进人才入户坚持突出高端、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总部企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所需人才的入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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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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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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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引进对全区新型储能等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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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科学安排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发展改革委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以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申报范围,开展前期工作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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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对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新投资的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项目备案证载明的计划竣工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平台运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要求并获得国家示范扶持的关键零部件产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扶持。同一企业或机构获得投资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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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对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新投资的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项目备案证载明的计划竣工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平台运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要求并获得国家示范扶持的关键零部件产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扶持。同一企业或机构获得投资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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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以低空应用场景创新为驱动,促进以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等为代表的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运营管理和综合保障服务产业的集聚发展,完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网络、低空飞行保障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培育经济新动能。适航航空器奖励,对将总部或研发、生产、制造落户在本区的低空经济企业,在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后,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其中,大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每次奖励1500万元、大型非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每次奖励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每次奖励3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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