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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现组织开展创新环境计划2025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支持项目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科普交流合作项目、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讲坛项目、广州地区科普讲解大赛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拔赛项目等,最高支持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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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现开展2025年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区财政资金每项补助不超过5万元,年度支持不超过30项,其中区人民医院不超过15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超过9项、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不超过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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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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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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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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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速发展高端港口经济,打造服务“一带一路”的新贸易创新中心,对新设立的航运物流(不含仓储、码头装卸)、船舶管理、船舶保税供应、无船承运、船舶技术服务(不含船舶修造)、船舶燃料供应、航运代理等服务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认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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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从充电设施产品、规划建设、信息录入、财政补贴、运营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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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按照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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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全面 推动各层面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 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设立 28 个指南方向,支持与 25 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 317 个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 7.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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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本专项设置4个专题,共11个研究方向。最高资助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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