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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多元化消费融合场景,优化服务消费市场供给,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有效扩大服务消费,现开展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主题乐园打造多业态、复合化服务消费场景和新型消费空间,推动传统购物场所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多元融合转型,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定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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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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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我省支持外商投资及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举措,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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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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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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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鼓励商贸服务业主体发展壮大,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行业示范效应好,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商贸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的兑现起点为5万元,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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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会展企业百强每三年认定一次、会展项目百强每年认定一次。按照规定享受广东省商务厅官方宣传平台的推介。广东省商务厅组织对各地市,对每个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会展企业百强和会展项目百强的候选名单,最后公示给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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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粤贸全球”计划,进一步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我省外贸企业出海抓订单、拓市场。对企业参加《2025 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中的展会(见附件 4),按单个展位展位费不超过 8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支持 2 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 9 平方米),同一业务年度支持单个企业参加“粤贸全球”展会不超过 5 个,不同国家和地区支持标准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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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鼓励商贸服务业主体发展壮大,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行业示范效应好,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商贸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的兑现起点为5万元,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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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现联合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2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广州老字号名录,授予广州老字号标识使用权、颁发广州老字号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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