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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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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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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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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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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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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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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最新版的《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和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不超过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同一家企业每一年度累计获得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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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最新版的《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和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不超过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同一家企业每一年度累计获得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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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最新版的《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和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不超过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同一家企业每一年度累计获得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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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四化”发展方向和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在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工业绿色化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强企增效(经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重点领域,面向社会全年开放申报,公开征集一批“四化”平台。对平台进行信息化软硬件设备购置、行业“四化”解决方案研发集成、测试验证、网络通信及云租赁等方面的投入,符合条件的,单个平台最高按已投入总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优先支持“四化”平台间优势互补、联合共建,打造行业上下游协同“四化”生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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