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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港澳青年来南沙区发展提供优质环境、便利服务和有力保障,支持港澳青年施展才华、追梦圆梦,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努力把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鼓励风投基金投向南沙区内的港澳青创项目,对持有港澳青创企业股权2年以上的公司制或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投资规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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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港澳青年来南沙区发展提供优质环境、便利服务和有力保障,支持港澳青年施展才华、追梦圆梦,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努力把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鼓励风投基金投向南沙区内的港澳青创项目,对持有港澳青创企业股权2年以上的公司制或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投资规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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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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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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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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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广聚英才计划”,加快构筑具有高度竞争力,设立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每年选派不超过100名优秀学生赴国外高等院校深造,本项目资助对象分为意向培养留学人员和定向培养留学人员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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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南沙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多重战略叠加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聚焦优势、突出特色,着力在就业发展、实习研修、创新创业、交流交往、便利生活、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实施积极行动,为港澳青年来南沙区发展提供优质环境。对到南沙区就业执业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最高12万元就业奖励。鼓励风投基金投向南沙区内的港澳青创项目,对持有港澳青创企业股权2年以上的公司制或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投资规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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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人才项目扶持,对海外尖端人才,给予最高15亿元项目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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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人才项目扶持,对海外尖端人才,给予最高15亿元项目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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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为加强人才的战略性开发,提升我国未来人才竞争力,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而设立的。通过该计划选拔的青年拔尖人才,可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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