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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146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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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对2023年的奖励)航运物流业扶持政策(第一批)兑现申请工作

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6-2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6-25 / 2024-07-15
2024-07-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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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办公(生产)用房租金补贴(氢能10条2.0)最高补贴100万

为推进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对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新投资的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项目备案证载明的计划竣工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平台运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要求并获得国家示范扶持的关键零部件产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扶持。同一企业或机构获得投资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
发布时间: 2024-05-28|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9 / 2024-06-07
2024-06-0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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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申请知名展会参展扶持(美谷10条)最高补贴20万

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美妆市场供给,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美妆产业集群。培育世界一流标杆企业,鼓励企业成长壮大,对美妆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发布时间: 2024-05-22|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2 / 2024-06-07
2024-06-0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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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用房补助

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5-17|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17 / 2024-06-30
2024-06-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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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二期博士后招录奖励(人才10条2.0)最高补贴5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5-1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0 / 2024-05-31
2024-0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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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二期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人才10条2.0)最高补贴2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5-1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0 / 2024-05-31
2024-0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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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兑现 (“车”“芯”硬件软件协同扶持—车规级芯片)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06|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06 / 2024-05-11
2024-05-1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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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车”“芯”硬件软件协同扶持—车规级芯片)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06|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06 / 2024-05-11
2024-05-1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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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关于开展美妆专业产业园运营扶持(美谷10条)申报的通知

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美妆市场供给,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美妆产业集群。培育世界一流标杆企业,鼓励企业成长壮大,对美妆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发布时间: 2024-04-30|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4-30 / 2024-05-22
2024-05-2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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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申请2024年工业企业连续生产补贴最高补贴10万

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动一季度工业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对 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月度纳统,且实际产值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 40 万元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 2024-04-26|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4-26 / 2024-05-31
2024-0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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