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四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采购及软硬件定制开发项目,最高按照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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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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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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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由三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项目单位可按照相关科研、教学、技术指导、带学科、带学生、带团队等智力交流活动等实际工作时长和工作量进行核算,支付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或专家补贴。项目经费最高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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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杰青计划是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机制,为推动新时期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迈上新台阶,搭建文明互鉴、互利共赢的交流平台。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到中国开展工作交流,以增强合作伙伴国科研能力建设、提升创新能力,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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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规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开展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工作,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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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保险业务发展,加强省市协同,提升保险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现面向全省保险机构征集科技保险产品。聚焦我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纳米科技、工业软件、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等战略性产业中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需求,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打造保险全方位、全领域、全流程支持科技创新的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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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联合产业研发项目的工作。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获得中以双方立项支持的项目,最高每项资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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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本专项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导向,以部门协同创新为抓手,突出行业科技重大需求,集聚优势团队,开展智慧法院综合业务关键技术、智慧司法行政业务关键技术、国产密码关键技术、智慧新警务关键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攻关、装备研制、系统集成和应用示范,促进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手段在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领域融合应用,最高资助金额为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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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专项指南设置区块链关键技术和金融科技关键技术两个专题,共9 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同一研究方向支持 1 项,评审结果靠前且技术路线不同的项目可并行支持。项目实施周期 2-3 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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