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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项目包含: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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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我省支持外商投资及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举措,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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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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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四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采购及软硬件定制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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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举措适用于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依托“2+3+N”战略科创平台集群,加快建设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积极调动各方力量重点围绕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新赛道,聚焦检测验证、快速打样、共享加工、柔性制造等关键环节,加快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提高工程开发、技术熟化、样品试制、测试验证等服务水平,提升精密仪器、试验设备、仿真软件等供给能力,满足样机及小批量生产的设计加工需求,对平台建设的研发设备投入超2000万元的,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责任单位:各产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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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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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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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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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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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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