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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四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采购及软硬件定制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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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申报周期内获得指定奖项或达到特定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商标给予扶持,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金奖每项不超过100万元、银奖不超过5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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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申报周期内获得指定奖项或达到特定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商标给予扶持,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金奖每项不超过100万元、银奖不超过5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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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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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23〕2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对在《措施》有效期内新引进的优质项目,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落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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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23〕2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对在《措施》有效期内新引进的优质项目,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落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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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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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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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全球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创建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建设全球顶尖研发及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在国内临床试验研发费用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其临床研发进度,分阶段最高按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的40%给予资助: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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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南沙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本区”)的用人单位及在该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对科创产业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在管理期内按照每月 5 万元、3 万元、1.5 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 300 万元、180 万元、90 万元人才奖励。对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按上述标准的 60%比例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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