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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市场资源、空间资源等企业发展要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检验认证、投资融资、人才招引、市场开拓等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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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推动本区企业树标提质,支撑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发展重点承载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扶持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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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对《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分批次分年度发放扶持资金。本次兑现金额为第二期资金,按照总兑现金额(50万元)的30%进行拨付,即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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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市场资源、空间资源等企业发展要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检验认证、投资融资、人才招引、市场开拓等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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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对《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分批次分年度发放扶持资金。本次兑现金额为第二期资金,按照总兑现金额(50万元)的30%进行拨付,即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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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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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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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推动本区企业树标提质,支撑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发展重点承载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扶持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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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工业,立足荔湾区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实现工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开创荔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示范项目、单项冠军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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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工业,立足荔湾区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实现工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开创荔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示范项目、单项冠军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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