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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市场资源、空间资源等企业发展要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检验认证、投资融资、人才招引、市场开拓等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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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推动本区企业树标提质,支撑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发展重点承载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扶持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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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对《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分批次分年度发放扶持资金。本次兑现金额为第二期资金,按照总兑现金额(50万元)的30%进行拨付,即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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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市场资源、空间资源等企业发展要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检验认证、投资融资、人才招引、市场开拓等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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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对《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分批次分年度发放扶持资金。本次兑现金额为第二期资金,按照总兑现金额(50万元)的30%进行拨付,即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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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推动本区企业树标提质,支撑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发展重点承载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扶持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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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更好发掘早期科技成果的潜在商业价值,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现组织开展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工作。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概念验证项目取得的市场化成效,对概念验证中心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依托单位予以后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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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发展,引导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积极参与广州市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设,推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用国产工业设计软件,鼓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工业设计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设计成果转化。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一次,每三年对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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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的人才,给予人才补贴。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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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科技企业,催生一批具备高成长、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际,启动广州市黄浦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扶持;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扶持;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30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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