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使用和管理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协同示范作用,推动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现联合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2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广州老字号名录,授予广州老字号标识使用权、颁发广州老字号牌匾。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使用和管理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协同示范作用,推动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推动广州市现代供应链的发展,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申报工作。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生产制造型、商贸流通型和网络平台型进行分类认定。认定为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等部门予以政策支持。 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认定有效期为2年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切实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激发外贸市场活力、带动外贸增量作用,进一步促进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省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优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由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推荐企业,经省有关部门联合评估,确定为三类进行重点培育: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外贸综合服务成长型企业、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企业。税务、外汇部门对入围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化支持,优化退税服务,便利跨境资金结算等。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统筹和规范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商务促进政策,促进商务事业发展,推动产业招商,制定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支持鼓励商贸服务业做大做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及区委、区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事项和项目。区科工商信局每年编制项目计划,随部门预算一并报送区财政局,按规定纳入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管理。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