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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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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金融科技健康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打造金融科技高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快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快企业集聚,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科技企业,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扶持资金。实收资本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补贴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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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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