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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23〕2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对在《措施》有效期内新引进的优质项目,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落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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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按照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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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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