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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全球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创建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建设全球顶尖研发及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大科学计划的前沿高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落地建设,按照《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穗府办规〔2024〕1号)相关规定,经评审,市、区按1:1比例对项目最高按总投资额3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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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交叉科学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交叉科学领域学术交流和科学传播等活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和科普平台建设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交叉科学领域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对交叉科学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对交叉科学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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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相关配套要求,重大项目和平台主要包括科技部牵头或归口管理,落地广东省且国家有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及其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重大平台,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配套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平台。国家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原则上由省市等地方财政共同配套,以达到国家要求;国家有配套要求但没有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省市等地方财政视情予以积极支持。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中,省级财政配套原则上不高于50%。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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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全球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创建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建设全球顶尖研发及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在国内临床试验研发费用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其临床研发进度,分阶段最高按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的40%给予资助: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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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相关配套要求,重大项目和平台主要包括科技部牵头或归口管理,落地广东省且国家有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及其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重大平台,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配套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平台。国家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原则上由省市等地方财政共同配套,以达到国家要求;国家有配套要求但没有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省市等地方财政视情予以积极支持。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中,省级财政配套原则上不高于50%。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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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和化学科学部联合资助肿瘤研究新范式探索项目。旨在通过医学与化学的深度交叉融合,以及医学与数学、物理学、信息学等学科的交叉,推进对肿瘤发生发展规律认识的变革,实现有效预防、控制和治疗肿瘤的目的。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年,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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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相关配套要求,重大项目和平台主要包括科技部牵头或归口管理,落地广东省且国家有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及其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重大平台,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配套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平台。国家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原则上由省市等地方财政共同配套,以达到国家要求;国家有配套要求但没有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省市等地方财政视情予以积极支持。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中,省级财政配套原则上不高于50%。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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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2030—“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重大项目将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与量子精密测量三 个领域部属公开竞争类项目,拟支持 13 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原则上支持 1 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5 年。同时拟在上述三个领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超过 15 项,研究内容不受指南方向限制,实施周期一般为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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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含国家“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国家“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国家“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国家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国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和国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七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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