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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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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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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支持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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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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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高新技术标准应用实施,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和主体地位,加强技术标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理论知识和重要标准的宣贯与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推进科技、标准、知识产权、产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创新体系;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建立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掌握各环节标准实施情况,对标准适用性及时进行验证评估,持续改进标准体系;加强试点示范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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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高新技术标准应用实施,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和主体地位,加强技术标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理论知识和重要标准的宣贯与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推进科技、标准、知识产权、产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创新体系;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建立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掌握各环节标准实施情况,对标准适用性及时进行验证评估,持续改进标准体系;加强试点示范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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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高新技术标准应用实施,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和主体地位,加强技术标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理论知识和重要标准的宣贯与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推进科技、标准、知识产权、产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创新体系;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建立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掌握各环节标准实施情况,对标准适用性及时进行验证评估,持续改进标准体系;加强试点示范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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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规范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10万、6万、5万、4 万、4 万元;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4万、3万、2 万、1 万、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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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项目重点安排循环经济模式成熟,循环产业链条完整,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突出,试点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自愿申请,省级市场监管局(厅、委)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推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择优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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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项目重点安排循环经济模式成熟,循环产业链条完整,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突出,试点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自愿申请,省级市场监管局(厅、委)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推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择优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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