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做好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3〕30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农产品保鲜与精深加工项目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三)广东省畜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五)农业生态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项目
二、入库要求
(一)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入库方式是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选定项目承担单位。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组织申报。对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择优入选的项目,将纳入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按照轻重缓急挑选安排,2024年预算项目资金补助的项目数量和额度将根据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资金规模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本《指南》的申报对象为具备完成科研项目实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
(二)项目未完成验收、资金支付率低、监督检查发现有关问题未整改到位等情况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参与本批项目申报。
(三)申报单位不得作为协作单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四)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已实施完成的项目不能申报本批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六)申报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七)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4年入库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开展预算评审,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2024年项目库。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作为项目承担(牵头)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并对协作参与单位的项目实施过程履行监督监管职责。
关于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入选公示9个
| 序号 | 名称 | 项目/课题/其他 | 年度/批次 | 资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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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华南农业大学科协 | 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广东省高校科协联盟建设与助力乡村振兴能力提升 | 2022 | 10万 |
| 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