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大鹏新区创新平台奖励
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鹏新区引进各行业高层次人才,助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鹏城计划”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发〔2022〕5号)、《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才资金管理办法》(深鹏人才通〔2023〕1号)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6月21日,大鹏新区开展2024年第一批人才项目申报受理工作。
审批内容
对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给予奖励。
支持事项
对在大鹏新区获批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不超过市级资助经费50%,最高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在大鹏新区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市级资助经费50%,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创新平台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实守信,申报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申报项目应获得上级相关部门立项扶持,具有上级相关部门的立项文件材料。
(五)申报项目无需验收的,相关资助经费于2022年到账。
(六)申报项目需要验收的,应在2022年度通过验收,相关资助经费于验收前到账。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书 |
附件2-7:大鹏新区创新平台奖励申报书.docx |
我要办理 | |
| 2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 3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单位简介及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项目获得上级相关部门立项扶持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6 | 申报项目获得上级部门资助的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7 | 申报项目需要验收的,需提供2022年度通过上级验收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8 | 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 9 | 其他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