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凤凰英才计划-技能人才证书奖励
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通过培训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属于当年度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经审核后,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对象
自然人
申报条件
1.申请奖励时已在宝安区全职工作满半年且持续在宝安区全职工作,实际工作地址原则上在宝安区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2.本政策有效期内在深圳市考取国家、省、市核发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非职业技能竞赛获得);
3.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工种被列入获证当年度宝安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
4.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所全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补贴标准
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万元;技师(二级)每人2万元;高级工(三级)每人5000元。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宝安区技能人才培训资助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我要办理 | ||
| 3 | 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合法证件) | 我要办理 | ||
| 4 | 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由所服务的宝安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 我要办理 | |
| 5 |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一类账户) | 我要办理 | ||
| 6 | 深圳市宝安区凤凰英才奖励诚信承诺书 | 手写签名并摁手印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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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